安州区工业园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补遗书01号)
发布时间: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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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第8条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所有供应商(指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磋商人)投标价算术平均值的80.00%,有可能影响……详细陈述”修改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00%(按比例计算,精确到 0. 01%,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该数值等于 80.00%时不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有可能影响……详细陈述。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1210时00分 (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安州工投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11月6日